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第四届田径运动会会徽设计征集通知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为庆祝第十六届亚洲运动会的到来,打造一个全民积极参与健身运动的积极氛围,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即将举办第四届田径运动会。为此,学院特此公开征集设计作品,以完成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第四届田径运动会会徽的设计任务。
一、主办单位: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承办单位: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体育教学部
协办单位:各系、部
全院学生、教职员工。
1、充分体现奥林匹克“更高、更快、更强”的运动精神内涵;
作品需具备独到构思、深厚的内涵、突出的创意以及明快的色彩,让人感受到耳目一新的冲击,展现出时代的气息与艺术的价值,同时具备高超的艺术感染力和强烈的视觉震撼力。
3、该内容能够获得来自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以及不同年龄段人群的广泛认同与赞同;
4、图案简洁、明了、大方,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
该作品需充分展现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2010年第四届田径运动会的标识特征。
展现当代大学生昂扬进取的精神状态,彰显校园的独特风格,全面反映了我院深厚的人文气息。
作品在风格和形式上没有特定要求,关键在于必须是原创性的,且在此之前未曾以任何方式对外公布过。
选用色彩丰富的图形设计,其具备明确的构成法则,设计构思新颖独特,图案线条清晰且流畅,色彩搭配简洁而显大方,内涵寓意深刻,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9、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
必须是使用彩色打印的原稿以及相应的电子版,且这些稿件需具备在不同尺寸比例下清晰展示的能力。同时,还需附加一份纸张说明,其中应包含设计理念、设计师的名字以及联系方式。
11、设计纸张规格为A4纸。
四、应征作品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应征的作品需与往届奥运会、亚运会以及其他国内外、省内的重大体育盛事的会徽有显著差异,且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徽或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标志相雷同或相似。
参选作品及创作过程中使用的素材,均应尊重并保护第三方知识产权,严禁复制或剽窃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4、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
5、不得在设计稿件上出现任何与应征者相关的信息;
应征者需对所提交的应征作品以及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7、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入选作品将在体育部官方网站上公布三天,如有对作品持有不同意见,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体育部提出,并需提供明确的证据支持。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第四届田径运动会的组委会精心组织了一支由专业老师构成的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对所有参与应征的作品进行全面评审。
2、奖项设置:
一等奖:1 名 二等奖:2 名 三等奖:3名
3、奖励办法: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六、应征作品的权属
评审确定的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第四届田径运动会会徽获奖作品,其署名权属于创作者,而其他知识产权则归属运动会组委会。未经组委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使用该作品。
组委会拥有对设计中的不足进行修正的权限。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第四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拥有决定入围作品应用场景、应用形式以及应用期限的权力。在此情况下,投稿行为即意味着对上述规定的认可。
七、投稿地址、截止日期、评选结果与联系方式
截止日期:应征作品须在2010年11月23日前送达
投稿地址:体育部办公室(厚德楼A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