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机构的印章应刻有国徽图案?你知道吗?
下列机构的印章应当刻有国徽图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机构,中央人民政府,中央武装力量领导机关,国家监督机关,最高审判机关,最高法律监督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属的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工作委员会,国务院下属的各部、各委员会、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还有国务院指明需要使用带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办事单位,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指定需要使用带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其他单位。
省以及市级的人大常委会,地方政府,监察机构,司法单位,法律监督机关,专业司法单位,专业法律监督机关,
(四)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
本法第六条规定的机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使用国徽图案。
网站使用的国徽图案标准版本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布。
下列文书、出版物等应当印有国徽图案: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家元首以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表彰凭证、职务委任文件、涉及对外事务的官方文书
国家元首及其副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和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和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央军委主席和副主席,国家监察委主任,最高法院长和最高检检察长,在执行公务时对外发送的信封、信纸、邀请函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报封面,国务院的公报封面,最高法院的公报封面,以及最高检察院的公报封面。
(四)国家出版的法律、法规正式版本的封面。
用于划分国家边界的桩柱、石碑,用于标示领海起点的标记物,以及所有用以彰显国家权利的物品,都可以采用国徽的样式。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可以使用国徽图案。
下列证件、证照可以使用国徽图案: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执法证件等;
国家行政部门授予的企业经营许可文件,各类许可证明文书,官方核准文件,专业资格证明文书,以及权利归属证明文书等
(三)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法定出入境证件。
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的徽章可以将国徽图案作为核心图案。
公民在庄重的场合可以佩戴国徽徽章,表达爱国情感。
关于涉外事务中,国家驻外使领馆及各类外交代表机构应用国徽图案的具体规范,由外交部制定,经国务院核准后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