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的基本概念:新兴边缘交叉学科,人类创新思维的体现?
【摘要】:创意的基础定义一、创意的阐释创意学通常以创新为目标,借助创意思维和创意活动来探讨创意的意义,作用,起源和发展规律,是一门综合性的新兴学科,属于边缘交叉领域。创意活动的中心是创新,包括首次创造和独立构思。我认为,这种模糊创意理念的做法,必然会对准确理解文化创意产业的本质和特质产生相当负面的效果。因此,应当维持现有的文化创意产业名称,以便强调创意的文化属性。
第一节 创意的基本概念
一、创意的界定
创意学通常指以创新需求为基础的学科,它借助创意思维和创意实践来探讨创意的内涵、作用、形成及演变规律,属于一门综合性学科,同时也是一门较新的交叉学科。
什么是创意?
毫无疑问,创意属于人类的一种革新性思考过程,它是在创新观念引导下的具体实施。这就像我们常说的构思一个“念头”,提出一个“方案”,形成一个“构思”,等等。
我们觉得,“创”的含义可以理解为:初次实现;史无前例;经由商业等行为而得到。这个解释涵盖了所有创新、创造和创意活动,每一个都是对旧有、经验型、已知、传统、常规及固有事物的超越,从而构建起一个全新的价值体系。“意”则指新想法,涵盖思路、提案、构思、内涵、氛围、内涵等。创意行为的核心即原创、首创和独创。
灵感往往源于某个瞬间的顿悟,是将寻常事物融入非凡元素,从而带来惊喜体验的过程。这种想法的产生遵循注意力法则,其核心要素包括新颖性、传播力与情感共鸣。具体而言,创意可以理解为创造全新概念,即将创新思维与既有事物的巧妙融合。(www.chuimin.cn)
还有观点认为,创意即是革新、原创,与简单复制、改良有着本质区别,尽管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全新构想,但终究是依托既有事物实现的突破和进步,中国常被称作“全球制造中心”,其背后暗指我们匮乏创新意识和突破能力,仅能从事加工类任务。如今中国正积极倡导以创新创意为核心的发展理念,这表明国内企业正逐步从依靠大量劳动力转变为依靠科技创新。
创意源于科技与艺术的交融,二者结合能够产生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冲击着人们对科学的传统看法,改变着人们将科学视为僵化、教条的观念,也颠覆了科学只是非生命、机械、理性、精确且可量化的旧有认知,让人们重新领悟到科学中蕴含着感性,其中也包含着艺术的特质,更体现着美学的价值。创意是多种思维方式的总和,包括逻辑、形象、逆向、发散、系统以及模糊思维,它以人的知识积累、过往经历、直接感受和突发想法为根基,借助不同认识途径,融合当代工具和技术,从而完成的一种创新性思考活动。
创意原本就存在,但作为一门学科却是现代才兴起的,它体系完备,理论深度大,实践要求高,时代感强,前瞻性也突出,在现代商业和经济活动中应用普遍,未来应用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大,它所关联的范畴既包括物质运行法则,也包括精神成长法则,既是不断变化的过程,也是文化长期积累的产物。创意发展本身是有其自身运动规律的。
二、创意与创新、创造的区分
创新,创造和创意这三个名词意思相近,不容易区分。通常来说,这三个观念都是说借助人的创造性活动,形成一种全新的东西或想法。不过,这三个观念在涵盖范围上还是有明显的不同。我们经常把创造和发明联系到一块儿,是指人们在自然科学和技术工程方面"做出全新的成果"。创造一词时常被推广至其他范畴,但其根本意义依旧是指科技方面的新突破。而创意,我们须明白它是在社会文化方面的新意识、新理念、新构思,同人的精神文化活动紧密关联。创意有时会通过具体事物呈现出来,比如设计别致的服饰,打造与众不同的产品等,它满足的是人们的精神文化需要,给予的是一种文化感受。创新融合了创造与创意的核心,适用于所有行业领域。创新这个词非常常见,例如,在经济学领域,依照当代西方经济学一位代表性学者熊彼特(J.A.Joseph Alois Schumpeter)的看法,创新就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进行全新搭配”,具体来说,这包含多个方面:推出一种全新产品,运用一种新式生产技术,开拓一片新市场,找到一种原料或半成品的新来源,或者建立一种新组织架构。创新并非等同于创造,一项创造只有投入经济活动并取得成效时才能称为创新。由此可见,在经济学科中,创新主要涉及经济贸易领域的创造性实践。
实际上,在通常情况下,前述的三个概念经常被搞混。比如,仅仅的技术创造有时也被称作革新,而一种有助于技术创造的新思路、新想法也被称为构思,等等。有部分学者提倡把所有具备独创性与革新特质的经济部门都归入创意产业这一范畴,进而提出用涵盖范围更广的“创意产业”一词来替换原先的“文化创意产业”。依我之见,这种扩大创意定义的做法,必定会对准确理解文化创意产业的本质属性产生相当负面的作用。现阶段,必须明确创意仅限于社会文化范畴,将其与科技领域的创造和经济领域的革新区分开,这样做才能发掘文化创意产业的特殊意义,促进并支持其成长。因此,应当维持文化创意产业这一名称,以强调创意的文化属性。